小长假回来后,我们进入2015年代。新年起,新《环保法》正式实施。修订后的《环保法》授权给各级政府、环保部门新的监管权力,比如,罚款可按日计罚,情节严重的环境违法行为可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责令停业、关闭。日前,我市环保局在市会议大厦组织召开了新环保法配套政策讲座,环保系统执法人员及全市重点污染企业代表近千人参加了讲座。
事实上,新修订的环保法元旦起正式实施。它授权各级政府、环保部门新的监管权力。比如,环保部门可以对造成严重污染的设施设备查封扣押。针对过去存在的违法成本低的问题,新《环保法》设计了罚款按日计罚的制度。同时,对于排污者超标或者超总量排污的,可以责令其采取限制生产、停产整顿等措施,情节严重的,报经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后,可以责令停业,关闭。
日前,市环保系统的执法人员参加了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按日连续处罚暂行办法》、《环境主管部门移送适用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》、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查封、扣押暂行办法》和《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实施限制生产、停产整治暂行办法》等一系列新环保法配套政策。
罚金按日算加大违法成本
有环保专家指出,新《环保法》实施后,增加了按日计罚的规定,加大了企业违法成本,增强了法律法规的威慑性,比如,以某厂“一月份、二月份、三月份废气连续超标,第一次处罚10万元”为例,如“二月份、三月份按日计罚”,则最高可处罚600万元。
专家还指出,新《环保法》对于违法排污企业的处罚力度是逐级增大的。从一般性的处罚,到按日计罚、查封扣押、行政拘留,企业的违法成本肯定会越来越大。新《环保法》是现阶段最有力度的《环保法》。